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废旧金属类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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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HCFCA0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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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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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9月9日9:00始至2025年9月22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9月9日9:00始至2025年9月2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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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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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转让标的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生产检修产生的废旧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及三类含金属办公桌椅,废旧金属主要为车辆、工务、通号、供电、机电、维保等专业更换产生的废旧门型架、废铁屑、废旧零配件、废旧工器具等物资。 2.各类废旧物资预估数量和评估单价详见下表:
3.本项目委托方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废旧金属类处置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4.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开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开诚评报字(2025)第02716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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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本项目按照系数进行报价,所报系数不得低于1.00,系数高者成交。 注:竞价系统中所显示的报价单位(元)不作为本项目计量单位。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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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39万元,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暂定转让价款=成交系数*(2.2元/kg*1382kg+4元/kg*112kg+50元/kg*669kg+2.5元/kg*8146kg+15元/kg*96kg+13元/kg*958kg+0.5元/kg*811kg+2元/kg*27293kg+1元/kg*3463kg+22元/kg*12kg+4元/把*608把+5元/把*431把+7元/把*659把) 3.本项目实际成交总价款计算方式如下: 实际成交总价为各分项成交单价与实际标的数量乘积的累加之和。 各分项成交单价=成交系数*各分项单价底价 各分项单价底价=对应各类废旧资产评估单价 例如:如成交人所报系数为1.10,即待转让资产成交单价分别为:废201不锈钢成交单价为1.1*2.2=2.42元/kg;废304不锈钢成交单价为1.1*4=4.4元/kg,以此类推。 4.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公告披露数量一次性付清全部暂定转让价款。逾期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或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5.本项目据实结算,实际数量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确定的磅房过磅后,双方如实填写《废旧物资移交确认单》并进行签字确认。当实际转让价款与暂定转让价款不一致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实际转让价款超过暂定转让价款时,受让方应提前向转让方账户补交超出部分的转让价款,再进行清运; (2)当实际转让价款少于暂定转让价款时,在受让方完成清运后,转让方将根据核算结果无息退还多余转让价款至受让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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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 |
转让标的存放在合肥市滨湖新区珠江路与西藏路交叉口珠江路车辆段、合肥市蜀山区南岗车辆段、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车辆段、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城车辆段或转让方指定地点,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
说明:本栏目推介信息仅展示公告部分内容,完整信息详见公告链接。推介内容与公告不一致的,以项目公告为准。
公告链接:https://www.haee.com.cn/jyxx/005001/005001001/20250909/d9818998-d9ac-4667-b32e-156d242e7e2f.html?catenumsel=005001001